“以孝敛财”,是最大的不孝!

“以孝敛财”,是最大的不孝!

擿语杂文2025-05-24 19:12:10
6月13日上午,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再次站在兰州中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受贿的428万余元,2万美金及来源不明的973万余元,法院判令全部上缴国库。(6月14日兰州晚报)
贪官落马,背后总有许多故事。在中国网络电视台看罢《甘肃国土厅官员涉贿落马自称人脉好打招呼管用》这篇新闻,笔者也从中发现了不少“亮点”和“看点”。这里不说救灾工程把张国华拉下马,不说受贿行为多达30起,不说张国华的“贪内助”因犯受贿罪被判11年,也不说另有973万余元来源不明,单说“以孝敛财”就让公众嘘唏不已、无比感慨。据报道张国华在位之际,父亲70岁至86岁间大摆寿宴16次,收受礼金185万元;父亲去世时的风光大葬收到149万礼金,此后的一周年、三周年祭奠收取40万礼金。
百事孝为先,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弘扬和提倡。但对这个孝,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若以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名义行孝,恰恰是极大的不孝。现实中,许多人职务升高了,物质条件变好了,便尽力改善父母、长辈的生活条件,让其吃好、穿好、住好、玩好,以表孝心。这无可厚非,应该表扬。然而,有的人却忽视了一个重要前提——行孝的方式要得当、孝敬的礼品要合法,长辈受之才能坦然、舒心。据2010年4月7日《法治周末》报道,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永当上局长不到一年,却贪污受贿117万余元。他称,贪污是需要钱去孝敬父母、资助兄长小孩上学。
这看似一种孝道、一份孝心,其实是在增加长辈的忧心,反而成为不孝的表现。用什么方式表达对父母、长辈的孝顺,其间含有深刻的道理。大凡腐败者,用来路不明的钱物孝顺父母、长辈,不但让长辈终日提心吊胆,事发后,又常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其生前“至孝”,其岳父十分想念,胡被捕和遭处决的事,家人长时间对其隐瞒。得知实情后,其岳父哭瞎了双眼,最终气绝身亡。湖南省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接受记者采访时流着泪说,在被关押受审期间,他最思念的是自己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正是在他“出事”后因心急如焚一病不起而离开人世的。而张国华还以为父亲办寿事和丧事的行孝为幌子,借机疯狂敛财,他父亲如果得知其中的猫腻,九泉之下不知道会不会含笑。这样的算得上真正的“孝子”吗?这些人用道德败坏的行为去行孝,孝敬的是家里的“小父母”、有损的是国家这个“大父母”,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孝道——是最“悲剧”的孝心、是最大的不孝。由此可见,要想父母、长辈过得开心、安心,儿女就该有上进心、责任心,廉洁自律才是一种真正的孝心。
可怜天下父母心。普天之下的父母都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希望自己的子女有出息、有作为。对走上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父母更希望他们廉洁从政,为民造福。可是不少为官者,却把党的纪律忘得精光,把父母的嘱托抛到脑后,有的被金钱俘虏、有的被美色诱惑,有的违法乱纪、有的锒铛入狱,他们的所作所为,让父母颜面尽失,痛心不已,这是多么不敬不孝,大逆不道啊!为人子女,尤其是执政者应该提高警惕,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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