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人文情怀的报道不会有长久的效应

缺乏人文情怀的报道不会有长久的效应

终风散文2025-05-12 22:52:01
3月13日,犯罪嫌疑人吴万春持枪潜回溧水县探风声,躲藏在溧水县永阳镇河摈小区一民房内。溧水县公安局局长尹照生得知消息后,请求武警南京市支队派兵支援。接报后,武警南京市支队支队长龚明洪、政委徐国岩要求武
3月13日,犯罪嫌疑人吴万春持枪潜回溧水县探风声,躲藏在溧水县永阳镇河摈小区一民房内。溧水县公安局局长尹照生得知消息后,请求武警南京市支队派兵支援。接报后,武警南京市支队支队长龚明洪、政委徐国岩要求武警溧水县中队中队长芦义指导员余峰迅速率领10名反恐分队战士组成抓捕分队赶到现场,在准确查清疑犯在屋内的位置后,3名武警战士交替掩护,悄然逼近其屋门前,快速爬上其楼房阳台,由阳台闪电般破门而入。吴万春见到从天而降的武警官兵,突然窜起,企图打开前门死里逃生。战士毛志宁一个箭步前冲,随即一招“折腕牵羊”,将吴万春的右手腕紧紧扣住,将其擒获。(03月14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看完这条新闻后,笔者对武警战士的神勇是万分钦佩,对记者的描写是欣赏有加,但是在欣赏之余,又总觉得有些不太完美的感觉。那就是记者在报道时,将那位生擒持枪犯罪嫌疑人吴万春的武警战士的名字也毫无保留地写了出来。
笔者注意到,在发表这篇新闻时,还配有一组照片,一张照片上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被遮盖,一张照片上,犯罪嫌疑人的脑袋被蒙着,这说明那名记者还是有着十分强烈的人文意识和法治理念。但是,记者只是在报道牵涉到犯罪嫌疑人时才有这种意识,在报道武警战士却出现了不应该有的疏忽,那就是不应该毫无顾忌地将生擒持枪犯罪嫌疑人的武警战士毛志宁的名字写进了新闻中。
当然,也许记者认为这样写法是为了更好地彰显武警战士英勇行为,更好地褒扬武警战士大无畏的精神。但是,正是在这种彰显和褒扬间,将这名武警战士推到了危险的境地。因为,现在的社会还不是天下无贼,一派祥和的社会。就是这名犯罪嫌疑人也并非是孤独无伴。
新闻中说,“2007年12月23日20许,吴万春伙同他人持枪到溧水县柘塘镇华桥采石场宿舍,撬开房门,将采石场老板李氏姐弟绑架至溧水县永阳镇一民房内,采用恐吓,捆绑等手段抢走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近20万元。当地公安机关为除掉这个“毒瘤”,先后几次组织出击,但狡猾的犯罪分子行踪不定,屡捕未果。”
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十分凶残的犯罪嫌疑人,而且还有同伙,而其同伙还没有落网的报道。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从有利于继续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还是从保护武警战士的安全出发,记者在报道时都应该隐去武警战士的姓名。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了多起犯罪嫌疑人或是犯罪嫌疑人的同伙、亲友报复执法人员的事件。
其实,在类似的新闻报道中,许多记者都有这种职业的作法,是只想让自己的报道能够产生轰动效应,只想让自己的新闻能够吸引大众眼球。所以是怎样写得痛快淋漓就怎样写,怎样写得妙笔生花就怎样写。怎样报道才能洛阳纸贵就怎样报道,怎样报道才能全城传说就怎样报道。全然不去考虑可能对社会产生的负面效应,全然不去思考可能给新闻主人公带来的伤害。这些,从表面看,是记者的思维不太严密,工作有所疏忽造成的,但如果从深处看,则是记者缺乏最起码的人文意识和法治理念所致。
从根本上来说,新闻工作就是人文工作,是从事人的灵魂的工作。所以每次报道都应该具有人文意识,每篇新闻都应该体现人文情怀。特别是在采写民生新闻,法治报道时更应该把人文关照放在首位,把法制意识放在心中。都应该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都应该注意到对当事人尊严和人身的保护。切不可只为了自己的痛快,只图了自己的出名就无拘无束、洋洋洒洒地写出来。从而对社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其实,那些靠制造噱头轰动一时的新闻,在其轰动效应过后,往往就被人们抛到了脑后,而那些人文意识浓郁的新闻才会真正地被人记住。这已经是一条屡试不爽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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