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官员道歉成常态

深圳实施“责任风暴”一年多来,294人被追究行政责任。为完善责任追究方式,深圳市今年将试行失职渎职公开道歉制度。(6月14日人民日报)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大都会有接受道歉和向别人道歉的经历。金无足赤

深圳实施“责任风暴”一年多来,294人被追究行政责任。为完善责任追究方式,深圳市今年将试行失职渎职公开道歉制度。(6月14日人民日报)
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大都会有接受道歉和向别人道歉的经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做错了事,或者因为自己的行为妨碍了他人,给他人带来了不便,说声“对不起”,道个歉,既取得了别人的原谅,也能显示自己的谦谦君子之风。这应当是做人的起码常识。
而政府官员,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任,由于自身的领导能力、学识水平和工作魄力的限制,以及某种社会环境的影响,工作中的失误甚至错误往往在所难免。官员怎样对自己的失误、失职乃至渎职的行为负责?当前通行的做法是向这样的官员问责,实行的是责任追究,后果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但我觉得,问责,只是官员对其行为负责的一个方面,来自官员自身以外的硬性的监督制约和惩处。在这里,出错官员接受来自组织的处理是被动的。这就往往出现有的官员心里觉得“冤”,有的极端的还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牵涉到官员对其行为负责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官员自身的反省,良心上的发现和忏悔,也就是承认错误的态度问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问题。普通人的言行给别人带来了伤害,妨碍了别人,都知道道歉,这是一个人素质使然。官员因其失职渎职给一方工作带来被动,甚至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损失,主动公开道歉应该不是什么过高的要求。我甚至以为,和严厉的问责相比,道歉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素质和胸怀。如果说被动接受问责是情非得已,公开道歉则体现了主动负责的坦荡;如果说问责侧重于“杀一儆百”的警示,道歉则侧重于给别人和后来者以启发。
遗憾的是,我们常见对官员的问责,而少见官员道歉。这说明,当前我们的吏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是对官员“道歉意识”的培养不够。对社会来说,“道歉意识”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风向标;对政府及其官员来说,“道歉意识”体现了政府和官员对人民的尊重,体现了政治文明建设的进步。深圳市把失职渎职官员公开道歉纳入制度化轨道,这个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培养官员的“道歉意识”方面又当了一次“排头兵”。接下来,我们期待的是,官员道歉能够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