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杨君以特约通讯员之名,写了一篇关于他们单位因安全隐患而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道,文章见报后,在全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厂长知道后,更是怒火中烧。当得知稿件系本单位杨君所写,于是大动肝火,找到杨君,严厉地质问他,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利,把“家丑”向外“宣扬”,这不明摆着要拆他厂长的台吗?最后在全厂职工大会上,不仅点名批评,而且当场宣布扣除当月工资,停职反省。杨君不服,层层上告,直到上级主管领导干预之后,问题才得以妥善解决。对此,笔者愤愤不平之余,想发表一点愚见,以“求教”那位厂长大人。
据杨君告知,那位厂长平时也爱讲“安全生产如何重要”一类的话,还经常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墙报、广播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几年来,厂里还连续获得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乍一看,该厂长的安全意识也够强的了,令人钦佩和称道。但是,为何这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却又怕见“光”,继而对一个敢说真话的无名小辈“大动肝火”?道理显而易见,因为这样的“家丑”一旦“外扬”,厂誉将会受到损害,“先进”将会不翼而飞,升级将会成为“泡影”,自己的仕途将会受到影响,厂长还有面临被罚款和撤职的可能,这怎能不令厂长大人“怒火中烧”呢?
也许有人会说,厂长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本厂的声誉,没有错。然而,厂长的行为恰恰证明了他言行不一的“为我”思想,他名曰是为了维护厂誉,而实际上是他淡化了对安全的宣传教育作用,怎能说没错呢?我们知道,能触及人的灵魂并能让人为之警觉和引起重视的,往往不是来自大小会议和领导口头上“空洞无物的说教”,而是活生生的摆在人们面前不可抹杀的铁的事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为的是让职工真正懂得安全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因为“最好的节约是安全,最大的浪费是事故”。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谁又希望鸡蛋往石头上碰呢?我们讲安全,是以事实为前提的。当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危害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引起重视和注意,并加以提防,避免再度发生。可是那位厂长为何如此害怕“家丑外扬”呢?
记得今年年初,湖南卫视“世界大不同”播发了一条新闻,说的是某省煤矿一次性造成21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但该矿领导怕“家丑外扬”,竟与死者家属采取攻守同盟的欺诈手段,上报死者名单只有7人,其余14名死者隐瞒不报。但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再狡猾的领导也躲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事情败露后,在当地引起哗然,纷纷谴责煤矿领导置死者于不顾的卑劣行为。
诚然,哪个单位发生了安全伤亡事故,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既然发生了,就要敢于面对现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引起全体职工的高度重视,加大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让警钟在广大职工的心中长鸣。如果事情发生了,还要一味地封闭,怕别人知道,又怎能引起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呢?
我们讲安全,要敢于把发生在身边的“悲剧”剖析给人看,让人们从血的教训中唤醒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安全生产中造成的事故和伤亡也是难免的。但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把职工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堵住漏洞,严格把关,做到防患未然,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而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希望我们的某些领导真正摆脱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种种忧虑,不要怕“见光”,不要怕上级批评,更不要害怕丢掉“乌纱帽”,而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予以弥补,更不得人为地加以封锁和隐瞒。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为了职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不再受损失,作为企业领导,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的宣传力度,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因为安全与生产同步,谁赢得了安全,谁就赢得了时间,赢得了效益。我想,还有什么比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真正认识和理解更重要呢?
有感于“家丑不可外扬”
吾友杨君以特约通讯员之名,写了一篇关于他们单位因安全隐患而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道,文章见报后,在全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厂长知道后,更是怒火中烧。当得知稿件系本单位杨君所写,于是大动肝火,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