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


“啊?好像有人进到了房间。是谁呢?快起来看看,快起来呀!起来!起来!怎么回事,手脚不听话,整个人动不得。咦?怎么是周庭建?他在冲我微笑,好温暖啊!庭建!你终于肯原谅我了吗?可是,别走!庭建!别走------”
“怎么了,做噩梦了?”王丽云从睡梦中惊醒,额头渗出密密的汗珠。迎着老公关切的目光,她长长舒口气,定定慌乱的心。
“我梦见周庭建了。”
“周庭建已经不在了,你不要再想他了。”老公以惯有的波澜不惊的语气劝慰着王丽云,同时将她的头揽入臂弯,轻轻拍抚着。如此过了一会,王丽云就听到了均匀的鼻息声。
黑暗中的王丽云很无奈地摇摇头,二十多年了,他永远都像一杯温开水,不凉不热,淡而无味。
王丽云却是怎么也无法继续睡眠,封存很久的记忆,像略带苦涩的甘泉,汩汩地流淌在心田------
王丽云生长在穷乡僻壤的西北农村,那是一片盛产石头的贫瘠土地。在当时的情形下,一家人吃不饱肚子的状况是时常发生的。
王丽云的父亲常年跟随工程队在外施工,母亲在家一边种地,一边拉扯她们兄妹五人。王丽云的母亲是个坚强的女性,虽没读过几天书,却深明大义,不仅让她的五个孩子都读到高中,咬牙供丽云和妹妹读完师范学院。还教育她的孩子懂礼貌,通达道理。
王丽云从小就特别懂得心疼母亲,上学时,每次离家前,她都要将家里家外清扫一遍,并洗完所有的脏衣服。
虽说生长在西北,可王丽云的眉眼非常清秀。上大学后,脱离了农村艰苦的环境,不用每天风吹日晒,皮肤渐渐白皙起来,加上刚刚一米五九的身高,使她浑然天成一种甜美可爱的气质。
王丽云对历史非常感兴趣,直觉告诉她,把自己喜欢的历史故事和人物讲给孩子们听,是一件太享受的事情。又为了省钱的缘故,她大学读的是省城师范学院的历史系。
如果说高中阶段少男少女由于相互好感而产生的冲动的爱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那么大学期间青年男女的爱情就是“映日荷花别样红”了。
王丽云长得不丑,上大学开始,身边就有个别追求者。譬如现阶段,就有一位高中同班同学,经常来找她。
男孩在省城一家全国著名大学读计算机专业,1.8米的个头。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是王丽云家乡县城的粮食局长,他是家里的老小,上面有三个姐姐,算是父母的宝贝疙瘩。
男孩不擅言辞,隔三差五到学校来看王丽云,假期则是风雨不辍地往她家跑。每次来也就是坐坐,然后闲聊几句彼此都熟悉的同学,就告辞了,也不多待。
面对这个外形条件相当不错的男孩,王丽云始终激不起一点兴趣。除了家境好,她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点优点。甚至嫌弃他们两人站在一起,高矮反差太大,最重要的是他肚子里没装多少东西。他根本就不是她王丽云的菜。
男孩很老实,也许是怕被拒绝,从不挑明了说。王丽云则狡黠地装不知道,把他当普通同学来接待应付。他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交往着,更像是一对好同学。
王丽云继承了母亲坚强的性格,虽说不一定对,可她对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恋人还是比较清楚的。宿舍八个女生,每晚11点半熄灯,熄灯后大家往往要海阔天空地聊上一阵子,热闹异常。全体室友戏称为“卧谈会”。每每当“卧谈会”涉及到爱情的话题时,王丽云就在心中描摹自己“爱人”的形象——温柔体贴,浪漫执着,最重要的是要有才气。
文科学院男生本就少,加之读文的男生,如果把持不住自己,就容易被艳词华语浸润得轻飘飘的,少了一份厚重感。一直没有碰到心动对象的王丽云,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潜心攻读,心无旁骛。放假则回家帮母亲做做家务和农活。到也落得内心平静,安然自在。
如此这样步入到了大三,王丽云还是形单影只。
大三时,王丽云她们换辅导员了。原来的那个辅导员出国进修了,新上任的辅导员叫常磊,是外校刚毕业的博士生。新辅导员标准个头,脸部轮廓分明,特别是高挺的鼻梁,为他增色不少。
经过几次交往,新辅导员的渊博知识和潇洒风度更是让女生们激动不已。很快,王丽云宿舍的几个女生就已成为常磊的铁杆粉丝。和王丽云非常要好的广州同学玉萍不知从哪里搞了一张常磊照片,珍藏于书中。一天在宿舍中不慎掉了出来,引起101宿舍(丽云她们宿舍)女生的一片尖叫声。
其实,爱闹的室友们也就是把常磊老师作为偶像崇拜,具体行动倒是一样也没采取。在爱情上,101宿舍的女生们没有一个胆子大的,都被动地等着男孩子来追。
上任班主任三十多岁,结婚有了孩子,除了学校和班级里的正事外,班级自发组织的活动他很少参加。常磊则不同了,年龄虽比她们大,可毕竟是同一代人,容易有共同的话题和兴趣,因此经常和她们班的同学一起玩耍。
常磊很少光顾女生宿舍,仅有的两次都给了101宿舍。室友们私下议论,大概是因为101宿舍实在牛,集中了她们系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会,文体委员----掰着手指历数完这些因素,八个姑娘手臂扒着手臂,齐声大喊“一、二、三,我骄傲!------”,伴随着银铃般的笑声,放射出青春的活力与激情。
常磊的交谊舞跳得非常好,步伐明晰,姿势优美,作为男伴,掌控能力特别强。即使女伴不太会跳舞,也会被他引导着跳个八九不离十。
王丽云她们宿舍有三个女生是交谊舞迷,自己学校的舞会不用说是每场必去,有一段时间还集体结伴杀到外校的舞场。
最痴迷的当属王丽云的好朋友玉萍,有一天早饭时间,在宿舍里,手里拿着根油条,一边吃着,一边哼着,一边跳着伦巴,乐此不疲。
王丽云也会偶尔被玉萍拉着一同去跳舞。相比较玉萍对于交谊舞的热爱,王丽云更喜欢在舞曲中放松自己的心情。如此两年下来,她俩舞技相差很远。如果说玉萍的水平到了研究生阶段,天生对跳舞没有灵气的王丽云就在高中阶段了。
自从常磊去学校舞场跳舞后,本已辗转跳到外校的玉萍及时转回主场,她还要王丽云陪她同去,她总是这样教训学习委员王丽云“亲爱的,你不能整天就知道学习,你这样会成为书呆子的,会嫁不出去的,也没有用人单位会要你。作为学习委员,你应该能文能舞!”
对朋友基本有求必应的丽云,自然会陪她一同前往,好在大三期间功课不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