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虫之谋略

蝴蝶把幼虫巧妙放入蜜蜂巢中,因为蝴幼与蜂幼不仅颜色相同都是白色,而且气味也基本相同,更为绝妙的是蝴幼的叫声也相同,所以不必担心蜜蜂会对蝴幼下毒手。 尽管蝴幼硕大无比,但这种“三同”现象蒙蔽了蜜蜂。蝴幼浑然不知自己身处险境,但那蠕动的身躯和那温柔的叫声,得到蜜蜂家族的青睐。大家任劳任怨地为这个庞然大物按摩身体,十分勤奋地为它清洗污垢,有条不紊地轮流为它站岗放哨。蝴幼无忧无虑地健康生长。
有一种类似蜜蜂且比其比大一倍昆虫,虽然不是蜜蜂的对手,但却敢来蜂巢一游。不知它施下了什么迷魂法,进了蜂箱后到处乱转一气,然后蜜蜂之间就莫名其妙地相互打了起来。混乱之中,它犹如进入无人之地,迅速找到了蝴幼,用锥子似的生殖器刺穿蝴幼那肉乎乎的身体,产下一枚卵,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蜂箱,飞的无影无踪。
数日后,一种奇妙的现象出现了。先是一只蝴蝶从躯壳里钻了出来,飞走了。后是一只类似蜜蜂的昆虫也从躯壳里钻了出来,它的母亲策划的孵化时间如此准确,令人咂舌。
这种寄生法则,如此巧妙不留痕迹,令人叫绝。冤大头当然是蜜蜂了,障眼法起了作用。

现实生活中,虫子的这种谋略在人的世界里,也有惊人的相似。
举一例。甲,某行长,为人忠厚,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口碑甚佳。乙,某商人,为人狡黠,佛面兽心,城府颇深,口碑甚差。两人是老同学,但多年不往来。某日,乙突然登门拜访,甲热情接待。茶过三口,话出五句。乙说明来意,因经营需要,欲贷款100万。甲表态,只要手续齐全,没问题。几日后,乙如愿以偿。数月后,乙送给甲夫人一幅字画,欣然收下,因为甲对古玩字画情有独钟。一年后,乙又送给甲夫人一件古董,说是价值连城,自己花十万元钱元买来的,留着无用。甲夫人笑纳。当然乙信守银行合同,如期还贷还息。
次年,乙又来贷款,额500万。审批手续不全,搁浅。乙又送给甲夫人一副齐白石的字画,甲夫人是来者不拒。经甲夫人的枕边风洗礼,甲破格批贷500万给乙,一年期。
还贷期到,银行找乙还贷,乙鸟无音信。
又一年,乙因合同诈骗被逮捕。所有合同是假的,字画古董也是假的,商人也是假的。甲是真的,真的陪乙去坐牢了。
虫子的谋略,一般不会被对方识破。自然法则,适者生存。
骗子的谋略,终究会被正义之剑击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