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想生气却不敢生不出来。原因是自己本来工作得不错,可是因为领导不理解,受了上级的气,又反过来拿这些下属撒气,你说让人生气不生气。碰到这种事有时确实想跟领导生气,但是转念一想,跟领导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权衡利弊,最后只好憋在心里,生气最后变成了憋气、窝气。
说到生气又想起了两件我自己身上发生的事。一次是在一个面馆里吃面,那家面店的生意一直特好,结果把票买了后等了好半天也不见服务员给上面,只好再等,还等不上,比我后到的人都吃完了还没轮上我;于是急了,叫服务员,服务员来来往往的全然不把你当回事,于是有点生气:“服务员,能不能上碗面。”服务员只好说等等,再等等,你说值得不值得生气。在这里我也许不应该生气的,因为你生气完全起不了任何作用,服务员又不受你气或者懒得受你的气,你生气有什么用?所以说这种生气完全是种无效的生气。
还有一个让人生气却不知跟谁生的例子。09年4月回老家一家人到武汉汉正街去转,当然无非就是买衣服。我本没有买衣服的打算,奈何妻子看见一条裤子,非得给我买,我说算了,再个自己觉得那条裤子并不怎么适合我,但是妻子执着的看上了那条裤子,非得给我买,拧不过她,只好答应了。第二天全家又去东湖游玩,妻子又怂恿我一定要把新裤子穿上,我当然不好再拒绝,依了她。谁知那裤子有个很大的毛病——裤兜非常浅,因我平时也不带包,夏天来临时手机、钱、卡等所有东西都在裤兜里装着,结果就因为新买裤子的这个毛病,害得把我刚买的一个手机给丢失了。那天我仍然把那些东西都装在裤兜里,到东湖玩了一大圈,却发现裤兜里的手机不见了,回想了一下应该是下出租车给司机付钱时不小心把手机掏出来掉车上了,刚买不到两个月三千多大洋的三星手机,就因为这条裤子丢了,你说让人生气不生气。跟谁生呢?怪妻子多事给买条裤子?这确实说不过去,人家好心给你买条裤子你还来责怪人家,有点不近人情吧!生自己的气怪自己,也有点一定道理,谁让自己不小心呢?如果不是那条该死的裤子,手机肯定是不会丢的,那跟生产裤子的厂家也有关系了,谁让他们把裤兜设计得这样浅?这事估计在国外有得官司打了(我在杂志上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太太到咖啡馆里喝咖啡,因为咖啡太烫把舌头烫伤了而把咖啡馆告上法庭,最后法官判老太太胜诉,因为咖啡馆没有提示刚煮出来的咖啡过烫要注意的字样,要负责任),厂家和设计师肯定是有责任的,为什么不写一个裤兜很浅不适于装贵重物品的提示呢?但是在国内因为这种事你去找厂家赔偿这可能吗?肯定不现实。所以感觉这件事真是很生气恼火却不知跟谁生,最后只好变成自己的郁闷了。
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但凡是人都有脾气的,一旦遇到不合自己脾气的事,自然要生气,属于自然反应。如果一个人连一点脾气也没有,那也未免活得太窝囊了。
结合上面的事,感到其实生气有时是一种权利,没有这种权利,你就是有气却不敢生、不能生、不知向谁生。试想,我如果在星级饭店里吃饭,菜上得迟了我自然有生气的权利,轻则训一下服务员,重则把大堂经常甚至于饭店经理叫过来讨个说法:“你们都什么服务态度?就你们这服务态度开什么店?爷到你这是吃饭来了而不是受气来了。”因为掏这么多钱来就是享受服务来了。这个是不是可以说明吃十块钱一碗的面条你只能享受到服务员想起来给你上面才上面这服务;你想享受可以生气的服务,那好,拿钱来吧。如此说来你如果掏了几百元上甚至于更多钱那你就可以生气了?不得而知。
面对领导我们是不能生气,纵然是领导错了,你也不能跟领导生气,这是中国的国情,你只能是自己受了,谁让你是下属呢?想跟领导生气、跟领导叫板,那你就得考虑一下自己的下一步了。职场上有个法则叫:“第一,领导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领导错了,请看第一条。”如此只能说跟领导你没有生气的权利。
为什么说生气是一种权利,诸君请看: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里有一句话:“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小人一怒,伏尸两人,流血五步”。可见职务越高,生气的后果越严重,没什么地位,你跟谁生气去,谁又把你的生气当回事?又想起电影《天下无贼》里有句台词叫:“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个其实跟《唐雎不辱使命》里那句话的意思差不多:一个小人物就是生气,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如果大人物生气了,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当然无端的生气毕竟没有什么好处,于人于已于身体都无益,可是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而我们一再忍让,那只能让对方越来越猖獗,助长了歪风邪气。所以我不赞成基督教里所说的:“如果他打你的左脸,你应该把右脸也伸过去”,这个显然说不过去。
五十年代的美国黑人与白人还实施种族隔离,黑人与白人坐公交车是不能混坐的,各有自己的区域。有个女黑人,在公交车上因为坐了白人的位置而被白人攻击,由这个事件黑人发起了一场民族平等同权运动,经过这场运动后,美国的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受到了很大改观。试想如果当初这个女黑人忍气吞声了,以一种不生气的态度对对待,美国的黑人权利是不是还在五十年代那个水平徘徊呢?亦未可知。
最近看到台湾作家龙应台写的一篇叫《吵架》的文章,讲她到了中国大陆经受的一些事情,北京人的高傲、冷漠与不屑,海关人员对同胞居高临下,让她很是生气,她、还有她的孩子着实想不通为什么会受到这种的气,她也本不想生气,但是她以为为着自己的权利生气是应该而且是必须的,否则可能经常受气,对她的态度我表示赞同。
生气当然是不好的,古人讲“酒色财气”当力戒,怄气伤肝、生气伤神,所以生气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毕竟为不值得生气的事而生气实在是得不偿失的。我们经常生气其实是从自身出发来进行考虑的过多,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气也许就消了;如果是为些鸡毛蒜皮的事那就更不值得了。我想:如果是家庭矛盾让你感到生气,是因为妻子、孩子、父母的原因,那就相互体谅和忍让一下吧,牙齿哪有不咬舌头的;如果是同事之间的矛盾让你感到生气,如不是原则性的,那显示一下你的高风亮节吧,别跟他一般计较,别人也会记得你的好;如果比你职务高的人惹你生气了,如果不是
说生气
最近老想生气却不敢生不出来。原因是自己本来工作得不错,可是因为领导不理解,受了上级的气,又反过来拿这些下属撒气,你说让人生气不生气。碰到这种事有时确实想跟领导生气,但是转念一想,跟领导生气是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