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手中烟

古有李白“醉后斗酒诗百篇”,我也是个喜欢写作的人,可是就是不爱喝酒,主要原因,酒量太差,哈哈。不过,说真的,我也喜欢喝酒那种感觉,因为我有一种喝酒的方式——倒酒。和我认识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可交的人,特别是和我喝过酒的人。我不能喝但是见酒就喝,因为高兴,看着朋友们都举杯相邀我不甘落后,举杯即干。所谓倒酒就是:把杯举起,头一扬,大口一张,杯酒入腹。哈哈,爽,朋友,你可以试试。一个不能喝的人这样喝酒的下场就是,每次都是我第一个倒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朋友们知道我不能喝酒从为劝我。后来想想,可能是看书太多了,被那种浪子豪侠的“千里孤独披尘衣,醉卧马背自消魂”的悲怆的浪漫感染了。可是我又不喜欢那种头疼的感觉,所以平时我不喝,只有在情非得以兄弟相聚时也就不去顾忌了,醉后的事醉后再说,有酒将醉即快醉,我喜欢喝快酒。醉后我也会写点东西,可是留下的不多,可是写过的我感觉还不错,也许醉酒的确能够激起人很大的灵感和潜力。其实我幻想过有一种情况我会自己喝酒,那就是在我最悲伤的时候,堕落自己,什么也不去想,只要酒到嘴中,如饮白水了。“花不伤人人自伤,人不囚人自囚心”,这也是一种自弃的享受。
对于烟,就是另外一种感受了。
我喜欢抽烟,非常喜欢,那时有女人叫我戒烟我说你先把零食戒掉,结果她说戒不掉,所以我和她说我也戒不掉,男人吸烟就和女人吃零食一样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后来,我就很喜欢这个比喻,呵呵。
烟是一种冥思。
看着那袅袅灼灼的烟雾缭绕,就仿佛自己也在漂浮,自己也在升华,在飞翔,我记得有人把它叫做蓝色的鸽子,飞到一个空间,一个自己的领域,来自渎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不管是罪恶或是高尚。
那一明一灭之间是无数灵思的跳动,每一次跳动自己都可以领悟千千万万瞬那的感受。
一明一灭,不也正如人生无常吗,生与死,离与合,悲与欢不都是那么一刹那的事情吗?难怪佛祖曰:一刹那间弹指而过,一弹指已是60刹那。
就那么短如食指的一根香烟你慢慢的吸燃,慢慢的熄灭。
而这里我讲一个故事:一个结了婚的年轻人去服役了,表现优异,受到一个将官千斤的青睐,他也喜欢那个女的,最后还是役满回家了在那个女的求他向他父亲提亲的前一夜,他留书一封,说,我喜欢吸烟,但是从来都是吸前半只,因为后半只尼古丁含量太高,最容易伤身,感情也是一样,我不想给大家带来更大的伤害。
听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他的理智,不过,我更喜欢吸后半只烟。
如果说遇到那个人的选择我也不一定会选择那个女人,我只是就他吸烟阐述自己不同的思想,因为我不是他。
我承认后半只给人的伤害会更大但我更不喜欢一个不敢走到最后的选择,我点燃了一只烟就要把它吸完了,而最后半只更要吸掉,因为那是一种沉醉,我就是喜欢那种自伤的沉醉,哪怕下一刻因此死去,我无怨无悔。
这也许是做人的一种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