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人说话都喜欢带有一种大的性质的东西,比如“豪迈”、“磅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等,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想办法用上这类词语,就是谈恋爱这种细小温柔的事情,也要“爱你一万年”、“天荒地老”。遇到的是好事,推波助澜一下自然顺理成章,符合人之常情;如果是坏事,也并不违背人的本能反应:吆喝几句“阔”话,自己无形之中便在原来的基础之上伟大了不少,那坏事自然就显得渺小些,不值得我们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带些“大、万、磅礴”等现成的来形容,但话是口说出来的,可以借助语气来弥补这一缺陷。比如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虽然杯子不大,一口也喝得不多,但那声许多瞎话最后收尾的“喝”字却喊得气势恢弘,排山倒海,似乎一口喝下去的不是一小杯酒,而是整个太平洋。这种本身并不怎么豪爽,但体会起来却豪爽之至的词句还很多,例如“管她娘的”一副独立于世事成道式的超然;孔乙己“儿子打老子”的宽容豁达等等。但究其本质,并非真的豪放,无奈而已。就像街上女孩子们常穿的底子厚得像城墙一样的鞋子,其实谁也不想弄那么大一堆赘在脚上,实在因为自己太矮罢了。
但不是所有事情是我们想大就大的,说话除外,最明显的就是放屁。
放屁不比说话――特别是好听的话,不但不能“磅礴豪迈”,也不能用“管他妈的”、“儿子打老子”等擦边球式的办法对着空气发泄一通。总不能想放屁时就摔盘子,扔凳子来减轻痛苦吧。而且不如“说话”吃得开,因为不敢说话时还可以“道路以目”,或者按照培根所说“当活着的人有言责而不敢言时,书籍是敢直言的。”的方法用手写出来。想放屁又不敢时,的确想不出其它什么人体部位来代劳。也有敢于放的,但只有气味而消灭了声音,让人摸不着风向,不过这已经算不错的了,虽然不够响亮,但毕竟舒坦了一把。
放屁的罪名极多,例如“羞”、“不尊重长者”、“狂妄”,最近哪个科学家又加了一条“不利于他人健康”等。
谈论最好是几个没有辈分的人坐在一起,放就放了,即使不尊重,稀释了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自然就少,不至于有长者骂你:“无知小辈,竟以此种怪异之声反驳于我。”更可怕的是有这长者带头,其他人(包含同龄人)也异口同声地这样说。鲁迅说在中国“改革一两,反动十斤。”放屁这事虽不能比改革,但说到其对“唾沫”的号召力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羞”,我们得和“不利于他人健康”联系起来,我们知道生理上“屁”是非放不可的,只是在于有声或者无声而已,可是这对于损不损害别人的“健康”都是没有关系的,只是一种明刀明枪,一种“杀人”于无形,唯一的结论就剩下“羞”与“不羞”。
所以与其说是我们敏感的是放屁,不如说我们敏感的是屁声。《十日谈》第一日故事四中,修道院院长想和一个女孩亲热,自我鼓劲道:“一桩罪过只要能瞒住别人的耳目,罪名也就减轻一半了。”剩下的那一半罪名之所以不能也消灭,无非是因为天上那无所不知的神。在马克思思想体系中是没有神的,所以我们可以说:“只要能瞒住别人的耳目,根本就没有罪名了。”
狂妄就不难理解了,别人都不敢做的事你却敢,这还不够狂妄?有对屁声过敏的人存在,放屁就无出头之日。人的先天性的东西不知还有好多因为有人对它敏感,虽然近在身边,却隐藏得无影无踪。
东北人因为一句“大碗儿喝酒,大块儿吃肉”而一举成为中国最豪爽的人,他们的生活也即刻变成最豪爽的生活。但不管喝酒也好还是吃肉也好,毕竟都只是往里放东西,没有拿甚东西出来,总使人感觉空间越渐狭小,并无豪爽可言。而且仔细推敲还不免有“擦边球”的嫌疑;而我家乡之人才算得是豪爽。我家世居南方农村,人烟稀少经济落后,村头到村尾见不到几个有字物件。人少,这对于放屁可以说是“恢恢乎,其游刃有余焉”,不怕别人听不到,就怕声音太小反显得空旷。一个响屁即就,舒畅之余且无“不知廉耻”之忧,快哉!这是城里人望尘莫及的;论言谈,错误正确并无明确标准,也不存在什么诸如“笑不露齿”等等的规矩,说了不敬的话,别人也发现不了,发现了也传不出去,就由它去了吧。正所谓“是俩个不识字的渔樵士大夫,俩个人笑加加地谈今论古”,而且谈得更加激情四射,海阔天空;遇上骂架,更能体会南人之豪迈:只见一手叉腰,一手直指对方阵营,下至土地公公上到如来佛祖,左有观音做证右有王母清楚,语气豪迈,包罗万象,管它天王老子,骂得酣畅淋漓,直至筋疲力尽。泼一回大汗,胜似两个小时的健身运动,精神爽朗,百病皆除。这,也是城里人望尘莫及的。
所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但不算豪爽,对于身体也是不利的,相比之下大声放屁,少打些擦边球于身于心都大有裨益。
说话与放屁
可能人说话都喜欢带有一种大的性质的东西,比如“豪迈”、“磅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等,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想办法用上这类词语,就是谈恋爱这种细小温柔的事情,也要“爱你一万年”、“天荒地老”。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