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城管,是谁给了你狗胆

野蛮城管,是谁给了你狗胆

惊鸿艳影杂文2025-03-31 22:16:28
2006年4月15日上午11时许,两辆身上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车子,摇晃着笨重的身躯,怒冲冲地沿街巡逻。稍后向兰州民主东路公交东行车站邮电大楼站亭方向缓缓驶去。
惯以打游击战的小商小贩们在一声“城管又来了的吆喝声中迅速作鸟兽散,那种恐惧不亚于鬼子进村,不亚于被野狼恶虎追杀。
邮电大楼亭商铺的店主——37岁的下刚职工孙志英(诸位是不是由此想起了曾被收容所殴打致死的孙志刚),认真检查了自己的商铺,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开始注视外面的动静。
这两辆车从市场上出来,没有什么收获便绕着亭子兜了一个圈子,贪婪的目光最后盯在了摆放在站亭商铺外面的几箱牛奶上。哇,乳白色的牛奶,高营养的牛奶!两车子停在站亭旁,张开黑洞洞的大口,吐出七八个执法人员。这些人个个透着一股精明能干,二话不说提起几箱纯牛奶就迅速钻入那车腹中。
孙志英傻眼了,心想朗朗天空下,你们拿我的东西总得有原因吧。她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去理论,她以一个小商铺主人的身份去阻挡。
一个大个、戴眼镜的城管执法人员从后面卡住了孙志英的脖子,另一名白衣小将向孙志英胸部猛击几拳,大喊“老实点”。很显然,城管执法的大爷们恼怒了: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敢挡我们的路!敢抗我们的法!
与此同时,其他人将牛奶搬上车意欲离开。
顽强的孙志英,坚信公理胜过强权的孙志英,始终没有放弃阻挡。她被城管的车子拖出30多米。
孙志英的“顽固”又一次激怒了城管的大爷们,只见那白衣小将挥起拳头不停地击打孙志英的腰部,试图强行将孙志英推上车。孙志英反抗,她拿里是野性未泯的汉子们的对手啊。汉子们很快把她抬上车。有一位身穿管制服的汉子。伸开腿铆足了劲儿,一腿压在了女人的脖子上。孙志英倒在了座位的过道里。那白衣小将嫌不够解恨,不停地用那丧失人性的脚踩踏这个倒下的女人,那穿制服的不停地用拳头击打。制服的威严,全部体现在了那钢硬的拳头上。我很是怀疑,这二位是不是娘生的。
孙志英这个被野蛮击倒的女人始终没有放弃辩理。她心中燃烧着对公理的信赖,她相信邪恶压不住正义,乌云遮不住太阳。
她大声哭喊道:“你们这样还有没有王法?”
执法人员握紧拳头高高举起,好似向伟大的党和政府宣誓一般大声喊道:“这就是王法,我们就要打得让你知道——这就是王法!”说罢一拳过去,孙志英立时昏迷。
这一声叫喊响彻宇宙。强权在这一瞬压住了公理;暴力在这一刻使人性泯灭。
哦,镇关西复活了!蒋门神得势了!
而昏迷中的孙志英,被以“暴力抗法”的名义送进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治安大队。
孙志英离开治安答大队时,是在两小时以后。那时,她已经不能走路,硬是一点一点爬出来的。
之后是苦苦的上访、漫长的调查、一次次的庭审。
2007年8月2日,审判结果终于出来了。“城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杨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对王勇岗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庆贺吧,喜悦吧!因为这是甘肃省首起因城关暴力执法伤人而获罪的案例。
然而,孙志英一家喜悦不起来。
孙志英认为,自己等待了18个月,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也没有听到犯罪嫌疑人任何道歉的话语。这样的结果如何让她释然?
小小城关执法人员,竟敢以拳头替代法律,是谁给了他这狗胆?
对这样的行径,法院却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审判结果,如何让民众心安?
为什么还要缓刑?是施暴者罪责不够深,还是检察机关证据不够足?是城关执法队伍少不了这样的精英干将?还是审判机关慈悲为怀要给施暴者悔过的机会?
天色越来越暗,空中飘起了细雨。孙志英立在雨中,望着迷朦的天空,不知明天的路通向哪里!

(此文根据2007年8月26日《甘肃经济日报。新闻周刊》调查文章《兰州野蛮城关被判刑》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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