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一种既令我喜爱,又是一种令我惧怕的动物。喜爱它,是因为它对主人的忠诚,惧怕是因为有些狗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咬人。小时候被狗咬过,内心一直存在一块阴影,走在陌生的地方,总是会小心翼翼的提防突然出现在面前的狗,有时候老远的看到一只狗窝在那里,也会绕道而行,尽量避免与它正面相遇。“狗腿子”、“走狗”、“看门狗”、“地狱的恶狗”等等,一些对狗贬义的词语,我想,多半是出于和我一样怕狗的心态而造的。我自己曾经也养过狗,那时候对狗的心态,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狗看家,狗忠诚,狗通人性,狗是自己最好的玩伴,我甚至还对曾经养过的一只叫“小虎”的狗恋恋不忘,它死的时候,我还悲伤了好一阵子。所以对狗的情感一直很复杂。
乡下的狗很多,而且又凶,来到城市之后,见到狗的机会就少了,偶尔看到一些人牵着狗在路上或者公园散步,不过这样的狗丝毫也不会让人感到畏惧,它们不会凶神恶煞地跑到你门前露出狰狞的牙齿,相反,有时候还会跑到你面前摇尾乞怜。多半是小小的个头,身上长着长长的毛,被主人用一根绳子牵着,城市里的人是把狗当做宠物的,“哈巴狗”这样的狗词,我想多半是用来形容城市里面的狗。
今天和非沿着学校外面的那条公路散步,经过一工地旁边的时候,突然从里面跑出一只个头巨大的黑狗,后面跟着一个中年妇女,与其说是妇女牵着狗,还不如说是够拖着妇女在跑。狗很明显是想向我们这边跑来,我望了一眼那狗的个头和它那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心里就有点忐忑不安起来,如果那只狗真要是发起疯朝我们咬来,那还真得脱一层皮不可,牵狗的妇女很显然是控制不住那条狗,黑狗拖着妇女穿过马路,离我们越来越近。我打量着周围的坏境,旁边没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连一课可以爬上去的树也没有,糟了,如果黑狗真的咬起人来,那可惨了,看它那个头,看它拖着那妇女的力气,我们两个人显然是斗不过它的,我的心里已经打起鼓来,跑更不是一个办法,很显然,人是跑不过狗的,于是,我假装镇定,或许这样能让它觉得我们是不怕它的,也许可能它还会畏惧起我们来,就算被咬,也要装的像个男人,何况我们本来就是男人,这样安慰着或者说是鼓励着自己,可一切还得听天由命。大黑狗一下子窜到我面前了,我心都快跳出来了,它在我身上嗅了嗅,我以为它就要张开它那血盆大口,用它那锋利无比的牙齿从我身上撕下大块大块的肉来的时候,它没有,它居然还朝我摇起了尾巴。
真是有惊无险!事后,非也说他被下出了一身冷汗,接着他还说,经过这次经历让他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看似强大无比的东西,其实不一定强大,它之所以会强大,只是我们心里觉得它强大。
我笑了笑非,非这个人就是最爱讲道理了,不过今天他讲的这个道理却是还是有点道理的,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像这只黑狗一样貌似恐怖而强大的东西,于是,我们就害怕,退缩,绕道而行,眼看就要到达的目标会被我们自己放弃。可是,生活中像黑狗这样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如果我们一味的退缩,绕道而行,那我们就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地了。有时候,没有退路,没有可绕的道,或许对我们还是一件好事,就像今天遇到这只黑狗,无处可逃,于是,只好去面对,于是,我知道了,有些貌似恐怖强大的东西,并不值得去害怕,去躲避。迎难而上,有些困难就不会再是困难,有些恐惧就不再是恐惧,有些不可战胜的也会不攻自破。这就是兵书上所说的“致死地而后生”吧!